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董浩然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