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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49.4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3,626,714股增加至704,121,61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703,626,714元增加至704,121,614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因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工作部署,对《公司章程》中党建工作的内容做出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等事项。

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事项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3,626,714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21,614元。
第十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委委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03,626,714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704,121,614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公司纪委书记可列席董事会的会议。
新增第一百五十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增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原第一百五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必要时设立负责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必要时设立负责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原第一百五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
(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统战、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注:新增条款后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预案涉及党建工作的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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