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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2023-023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790,590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0年12月29日,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1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临2021-008):公司收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电人[2021]118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上海贝岭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21-023)。

(四)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21-025)。

(五)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六)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3年3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1年5月26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8日、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限售期为2021年5月26日-2023年5月25日,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完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解除限售条件。
3注:上述授予及解除限售业绩中“净利润”及△EVA计算中涉及的“净利润”均指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或发行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2.02%,不低于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233.91万元,较2019年度的12,351.96万元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82.71%,不低于1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EVA为26,654.25
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发行股份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在计算考核目标净资产收益率、△EVA时,应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万元,△EVA>0;2021年研发费用为17,664.79万元,较2019年度的11,834.36万元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为22.17%,不低于15%。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
4实际授予的198名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3人因退休或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可按照原定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间确定;187名激励对象(含前述3名因退休或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1.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0,5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 限售数量(股)
秦毅董事长150,00049,500100,500
杨琨董事、总经理127,50042,07585,425
佟小丽财务总监120,00039,60080,400
周承捷董事会秘书112,50037,12575,375
闫世锋副总经理82,00027,06054,940
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182人)7,885,0002,595,2305,115,110
合计(187人)8,477,0002,790,5905,511,750

注: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原副总经理王茁女士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述现任及已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790,59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9,549,969-2,790,5906,759,37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9,549,969-2,790,5906,759,37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02,260,8302,790,590705,051,42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702,260,8302,790,590705,051,420
股份总额711,810,7990711,810,799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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