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29日,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黄河旋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返还现金分红的议案》。依据2015年5月20日,公司与陈俊、姜圆圆、沈善俊、杨琴华、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应按照其各自获得的黄河旋风所发行股份数占五名补偿义务人获得黄河旋风所发行股份总和的比例分别承担各自的补偿股份数,其中陈俊需履行补偿股份数量为36,901,092股、姜圆圆8,302,746股、沈善俊12,915,382股、杨琴华9,225,273股、黄河集团24,908,238股。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均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8-057和临2018-073号公告),公司并发布了有关的通知债权人公告,将相关回购注销股份的情况通知了债权人(详见公司临2018-074号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通知债权人期满后,公司立即开展回购注销的相关工作。黄河集团补偿股份24,908,238股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注销。
杨琴华需补偿股份9,225,273股(无限售流通股7,714,287股,限售流通股1,510,986股)已于2019年12月13日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
销议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未发生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黄河集团2019年3月1日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后,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和8月28日发布了《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
临2019-040,临2019-044),并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杨琴华补偿股份9,225,273股(无限售流通股7,714,287股,限售流通股1,510,98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451,409,749股减少为1,442,184,47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为1,442,184,476元。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3,215,580 | 18.14% | -1,510,986 | 261,704,594 | 18.1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88,194,169 | 81.86% | -7,714,287 | 1,180,479,882 | 81.85% |
股份总数 | 1,451,409,749 | 100% | -9,225,273 | 1,442,184,476 | 100% |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