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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周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周晖女士相应成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晖女士、章显明先生和董事李群立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周晖女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任期为三年。

2024年1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谢德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谢德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谢德明先生相应成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德明先生、章显明先生和董事李群立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谢德明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详情如下表所示:

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内容
2023年3月2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受让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同时对中审众环所执行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审核关联交易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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