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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0-03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担保情况: 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已审议的预测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万元)已提供担保余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0,00015,00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39,50049,000268,417.952145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上述各被担保方均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德祥”)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华融资产签署了《保证协议》,协议

编号为:河南Y16200041-8号,公司在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西宁德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2020年WHH高保字005-2号,公司在49,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19年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结合2018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测计划。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

379.034亿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09.25亿元;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128.304 亿元;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41.48 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第6层615室

法定代表人:路明多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矿产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炉料、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纸浆、纸张、焦炭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63,058,217.66元;负债总额为679,231,390.8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79,231,390.84元;净资产为283,826,826.82元;营业收入为304,682,590.69元;净利润为501,309,479.0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0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2,861,308.28元;负债总额为659,036,390.8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9,036,390.84元;净资产为283,824,917.44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09.38元(未经审计)。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股东情况:西宁德祥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黄欢喜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供应链管理(制造业、金融业除外);汽车租赁;房屋租赁;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前置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钢材、铁矿石、棉花、矿产品(除专控)、肉类、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金融、期货、股票、证券类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6,965,961,781.91元;负债总额为5,129,459,990.5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090,161,366.4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129,459,990.51元;净资产为1,836,501,791.40元;营业收入为10,465,649,973.20元;净利润为58,362,865.54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0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7,991,481,276.72元;负债总额为6,013,777,678.9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197,678,907.37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013,777,678.98元;净资产为1,977,703,597.74元;营业收入为2,550,951,694.95元;净利润为41,201,806.34元(未经审计)。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股东情况:公司出资13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72.22%;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7.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协议》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债务本金、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除非甲方另行指定,乙方在就主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保证责任时应按以下顺序(同一顺序按照各项金额比例)进行清偿:(1)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2)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3)债务人应支付的罚息、罚金等(如有);(4)债务人按照主协议的约定应付的宽限补偿金、财务顾问费等;(5)债务人按照主协议的约定应付的债务本金。甲方有权决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实现担保权利所得的资金优先用于归还任何主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款项的顺序。

3、当主协议债务人未按主协议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协议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但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协议约定或主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协议双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协议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

担保金额:49,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亿玖仟万元整。(小写)¥490,000,000.00 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19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18,631.296051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1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10,731.296051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7%。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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