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茂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瑞茂通股票代码:6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A-3办公楼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名称: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741号2幢243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8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名称:万永兴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名称:刘轶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股份变动性质: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0年8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被动减少所致。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瑞茂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
郑州瑞茂通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豫辉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A-3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注册资本38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9609298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长期
控股股东名称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电话0371-6909259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燃料油的销售(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741号2幢243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瑞瑞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01762818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4-06-19至2034-06-1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8楼
电话010-6310081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永兴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万永兴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刘轶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刘轶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4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为万永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万永兴先生在郑州瑞茂通担任董事长;刘轶先生为郑州瑞茂通董事,同时也持有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的股权,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及刘轶先生与郑州瑞茂通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权架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瑞茂通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万永兴董事长中国中国
耿红梅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中国
刘轶董事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豫辉的主要负责人的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艾君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持股被动减少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均可自主进行换股。截至2020年8月5日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剩余债券余额为34,530万元,以目前的换股价格6.91元/股测算,若剩余债券全部换股,预计将换成瑞茂通股票49,971,056股(注:由于债券持有人换股意愿及换股价格均有不确定性,最终换股数量亦有不确定性),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92%,从而导致郑州瑞茂通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故郑州瑞茂通未来12个月可能存在由于其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而被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92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6%。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股份625,994,213股,其中:郑州瑞茂通通过“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15,798,887股;上海豫辉持有公司股份89,285,714股;万永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50,000股;刘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92,857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4,119,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9%。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股份560,191,031股,其中:郑州瑞茂通通过“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49,995,705股;上海豫辉持有公司股份89,285,714股;万永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50,000股;刘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92,8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州瑞茂通的权益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权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25,994,21361.58%560,191,03155.11%6.47%

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期间,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65,80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因此,郑州瑞茂通合计

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55.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68.29%。上述期间内,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情况如下:

序号可交换债券简称换股时间换股数量(股)换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剩余债券 数量(元)
117郑瑞EB2019年12月30日40,000,0003.94%523,600,000
217郑瑞EB2020年6月24日5,672,9370.56%484,400,000
317郑瑞EB2020年7月3日3,487,6980.34%460,300,000
417郑瑞EB2020年7月7日723,5890.07%455,300,000
517郑瑞EB2020年8月5日15,918,9581.57%345,300,000
合计-65,803,1826.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612,99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1%。以上股份的质押主要是出于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为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