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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八月

目 录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瑞茂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瑞茂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修订说明

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16,477,464股变更为1,051,902,464股,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瑞茂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瑞茂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瑞茂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和《瑞茂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原文内容修改内容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6,477,464元。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1,902,464元。
第19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1,016,477,464股,全部为普通股。第19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1,051,902,464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41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41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第42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第42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50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50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79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79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113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第113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116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第116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139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第139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177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第177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185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第185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三、其他说明

因章程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瑞茂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对《瑞茂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2-067)及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瑞茂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对《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2-067)及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订<瑞茂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瑞茂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对《瑞茂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2-067)及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瑞茂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瑞茂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对《瑞茂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2022-067)及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及反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申请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预测额度之外,新增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SOLUTION 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作为被担保对象,追加对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通物产”)和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瑞能源”)的担保额度,对上述主体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33,151.765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按股比的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或其其他股东等提供反担保。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拟与浦银壹陆零号(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SPDBFLNO.160 (SHANGHAI) SHIPLETING COMPANY LIMITED)开展租船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CHINA COAL SOLUTION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提供1,962.95万美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联营企业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49%85.06%9,819.6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0.70%不超过12个月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联营企业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0%60.71%15,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2.11%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的参股公司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开供应链”)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市郊区支行(下称“农发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农开供应链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业开发”)为农开供应链在农发行的授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作为农开供应链持股49%的股东,为河南农业开发在4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CHINA COAL SOLUTION 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

注册地址:12 MARINA BOULEVARD #26-03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SINGAPORE(018982)

注册资本: 2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SHIP MANAGEMENT SERVICES(52226)(船舶管理服务)

SHIP BROKERING SERVICES(52227)(船舶经纪服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8,256,166.57元;负债总额为44,477,038.69元;净资产为3,779,127.88元;营业收入为299,241,060.64元;净利润为5,083,504.72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7,222,187.14元;负债总额为42,808,504.80元;净资产为4,413,682.34元;

营业收入为53,025,063.77元;净利润为634,554.46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瑞茂通关系:CHINA COAL SOLUTION 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CHINACOAL SOLUTION CHARTERING PRIVATE LIMITED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056216898D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秦皇岛路18号地质科技大厦10楼1001室法定代表人:黄欢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1,2-二甲苯、1,4-二甲苯、2-甲基-1,3-丁二烯、2-甲基丁烷、3-甲基-1-丁烯、苯、苯乙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聚环戊二烯、环戊烷、环戊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C)、石脑油、石油醚、【石油原油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经营】、松节油、乙醇、乙酸乙烯酯、异辛烷、正丁醇、正己烷、正戊烷、1,3-丁二烯、1,3-戊二烯、2-丁烯、丙烷、丙烯、【天然气、石油气(仅用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烷、乙烯、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烷、苯胺、苯酚、丙烯酰胺、煤焦沥青、氢氧化钠、乙酸、硝化沥青(以上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方式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煤炭、非金属矿及制品、五金交电制品、汽车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禁止项目除外)、生铁、焦炭、橡胶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耗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木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有色金属、纺织原料及产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化肥零售;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

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财务及经济信息咨询;合同资源管理;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419,996,868.61元;负债总额为1,322,722,930.10元;净资产为1,097,273,938.51元;营业收入为15,741,383,930.93元;净利润为44,135,487.3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819,934,620.27元;负债总额为1,711,908,975.32元;净资产为1,108,025,644.95元;营业收入为3,064,015,971.15元;净利润为10,751,706.44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瑞茂通关系:晋瑞能源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晋瑞能源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晋瑞能源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HY5U306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路168号4楼403室

法定代表人:陈庆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

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润滑油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2021年 度 )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产 总 额 为1,031,934,891.26元;负债总额为923,145,750.46元;净资产为108,789,140.80元;营业收入为1,503,524,848.26元;净利润为6,471,169.18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065,539,014.94元;负债总额为906,295,819.03元;净资产为159,243,195.91元;营业收入为251,716,694.00元;净利润为421,176.57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德通物产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持有德通物产49%的股权;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德通物产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德通物产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415802582Y

成立时间:1992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郑献锋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及涉农产业投资及管理;金融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6,841,764,164.58元;负债总额为29,082,159,690.77元;净资产为17,759,604,473.81元;营业收入为7,588,618,092.28元;净利润187,991,997.45为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1,985,671,214.33元;负债总额为34,156,590,131.54元;净资产为17,829,081,082.79元;营业收入为2,032,642,632.55元;净利润为69,476,608.9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河南省财政厅持股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河南农业开发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业务中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D874X7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许跃东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农产品加工;粮油及农副产品加工、原料及制成品的销售;初级农产品、农牧产品、林业产品、水产品、农副产品、农用薄膜、食品、纺织品及纺织原料及辅料、橡胶及橡胶制品、化肥、饲料、机械设备、煤炭、焦炭、矿产品(除专控)、铁矿石、建材、钢材、金属材料(除专控)、有色金属(除专控)、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棉纱、针织纺品、纸制品、木制品、食用油、糖、果品、谷物、棉花、棉籽、纸浆、纸张、纸制品、通讯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日用家电、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不含油漆)、润滑油、润滑脂、金属制品、棉花及纺织原料(除籽棉收购)的批发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仓储、装卸;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方案设计;第三方物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投资类);商务咨询;与农业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粮食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粮油收购;网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

农开供应链最近一年(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442,797,238.40元;负债总额为915,332,514.40元;净资产为527,464,724.00元;营业收入为2,854,962,582.11元;净利润为25,692,226.65元。农开供应链最近一期(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351,242,078.07元;负债总额为821,128,985.35元;净资产为530,113,092.72元;营业收入为404,698,583.33元;净利润为2,648,368.72元。

目前没有影响反担保业务中主债务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股权结构:农开供应链为瑞茂通的参股公司,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农开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49%,河南农业开发旗下控股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农开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51%。

四、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及反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及反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及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2,201.6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0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88,352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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