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扩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HDI领域、5G通讯领域用高速产品及消费类电子、汽车、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产品使用的覆铜板以及粘结片的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2、专利技术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陈新、储小平、李军印、欧稚云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