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王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