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的概况
为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清查,现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莲花食贸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食贸”)和河南莲花面粉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面粉”)总计152,545,277.51元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部分长期应收款项不涉及与关联方相关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 | 户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是否全额计提坏账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1 | 莲花健康应收账款 | 170 | 46,902,443.42 | 10年以上 | 是 | 46,902,443.42 | 债务单位被注销 |
2 | 莲花健康其他应收款 | 82 | 69,453,247.92 | 10年以上 | 是 | 69,453,247.92 | 债务单位被注销或破产 |
3 | 莲花食贸 | 78 | 35,424,446.05 | 10年以 | 是 | 35,424,446.05 | 债务单位 |
应收账款 | 上 | 被注销 | |||||
4 | 莲花面粉应收账款 | 7 | 155,140.12 | 10年以上 | 是 | 155,140.12 | 债务单位被注销 |
5 | 莲花面粉其他应收款 | 1 | 610,000.00 | 10年以上 | 是 | 610,000.00 | 债务单位被注销 |
合计 | 338 | 152,545,277.51 | 是 | 152,545,277.51 |
二、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152,545,277.51元长期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另外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上述长期应收款项采取委托专业机构清收或公开转让等方式,以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议情况
本次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核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