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