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增加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期”)签署《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与兖矿集团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海中期增资(“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每股定价为上海中期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人民币1.62元/股,公司与兖矿集团分别缴纳交易对价人民币3.24亿元(其中人民币2.00亿元作为上海中期增加的注册资本金)和人民币6.48亿元(其中人民币4.00亿元作为上海中期增加的注册资本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兖矿集团在上海中期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的关于增加上海中期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批准《关于收购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兖矿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5,339.77万元交易价格受让兖矿集团所持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待履行必要的国资监管审批程序后生效。
2.授权任一名董事具体办理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的关于收购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