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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煤炭生产及销售、煤化工、贸易业务、金融资产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煤炭、煤化工生产及销售,贸易业务,上市合规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更加细化。指标资产总额的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描述由“一个或多个相关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调整为“资产总额的0.5%≤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资产总额的1%”;指标利润总额的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描述由“一个或多个相关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调整为“利润总额的3%≤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利润总额的5%”。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指标由“直接财产损失”、“负面影响”调整为“直接财产损失”。3.指标直接财产损失的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由“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以上”调整为“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以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由“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1-3%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调整为“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5%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资产总额的1%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利润总额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累积影响<利润总额的5%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需特别说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相关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公司内控失效。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相关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或对公司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需特别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以上。缺陷或相关缺陷组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5%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需特别说明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相关控制缺陷的组合,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需特别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与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防止出现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伟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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