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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294,34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需要,东方集团计划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000万股公司A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东方集团《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锦州港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94,348,00114.70%协议转让取得:171,21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3,138,001股(注)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01年6月实施了200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东方集团获得红股及转增股份合计8,560.50万股;

2.公司于2009年6月实施了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1.5股,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5股,东方集团获得红股及转增股份合计5,136.30万股。

3.东方集团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万股。

4.东方集团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0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40,000,000股不超过: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000,000股2022/9/30~2023/2/28按市场价格协议受让及历次送转股自身经营需要

本次东方集团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于减持公告披露日(2022年9月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东方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东方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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