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2月29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23,5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东方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17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76.93%,占公司总股本的8.59%,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51,579,733股。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集团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64,04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8.6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20% |
解质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持股数量 | 223,579,733 |
持股比例 | 11.1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72,0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6.9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59% |
经东方集团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东方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