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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由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主动减持,持股比例下降,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从294,348,001股减少至194,2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4.70%减少至9.7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114,668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注册资本365915.0735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6965908A
营业期限1989年8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
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宏伟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邮政编码:150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194,233,3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时间权益变动性质变动原因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东方集团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9日主动减持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9,898,0681.99%
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2月21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0,216,6003.01%
/合 计//100,114,6685.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东方集团无限售 流通股294,348,00114.70194,233,3339.7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194,233,333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172,000,000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0),此次权益变动中集中竞价减持部分为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已于2023年1月19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发布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减持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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