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所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3%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0.5%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权益总额的0.5% | 合并会计报表权益总额的0.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权益总额的0.5% |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权益总额的 0.3%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财产损失金额 | 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3% | 税前利润的1%﹤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3% | 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1%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重要缺陷 | (1)主要管理人员流失;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3)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内控执行情况良好,将在下一年度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使内控管理工作再进一步提升。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建成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