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5月7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6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现场参会人数,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0-016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