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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0-050转债代码:110055 转债简称:伊力转债转股代码:190055 转股简称:伊力转股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已触发“伊力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伊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同时决定在未来四个月内(即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6日)

再触发“伊力转债”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一、“伊力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5号文核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行了8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6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0号文同意,公司8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伊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55”。

二、“伊力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12条“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伊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81元/股)的130%,已触发“伊力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11月25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公司“伊力转债”存续时间相对较短,同时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项目规范使用,综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伊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四个月内(即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6日)再触发“伊力转债”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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