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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种子酒
股票代码:600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1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其所持有的金种子酒股份变动。
金种子1号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
金种子2号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市公司/金种子酒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翟晨曦
注册资本217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68870054Y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9日
经营期限2004年12月09日至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768870054Y
主要股东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62%)、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31%)、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二)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翟晨曦董事长中国中国
张宗友联席董事长中国中国
于春玲总经理中国中国
胡波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胡湘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刘成伟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杨淑飞监事会主席中国中国
张浩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王建岭职工监事中国中国
刘征宇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徐端骞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中国中国
齐岩督察长中国中国

二.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新华基金根据自身投资策略需要减持金种子酒股份所致。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金种子酒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5月10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19)所示: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新华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种子1号不超过8,612,621股、比例为总股本1.31%,减持金种子2号不超过4,543,179股,比例为总股本0.69%,合计减持股份13,155,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

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种子1号、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金种子酒51,327,433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

7.80293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种子1号、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金种子酒32,889,833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4.999999%。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33,628,3185.11226522,766,3183.460995
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17,699,1152.69066610,123,5151.539003
合计51,327,4337.80293132,889,833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种子酒股份18,437,6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2022/5/16-2022/9/15大宗交易10,862,0001.651270
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2022/5/16-2022/9/13大宗交易7,575,6001.151663
合计18,437,6002.80293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种子酒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金种子酒股份的情况如下:

名称时间种类买入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股)卖出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2022/5/16-2022/9/15普通股A股010,862,00022.12-26.85
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2022/5/16-2022/9/13普通股A股07,575,60022.12-26.42
合计18,437,60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金种子酒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阜阳市
股票简称金种子酒股票代码600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重庆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51,327,433股 持股比例:7.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18,437,600股 变动比例:2.8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市 公 司 和 股东 权 益 的 问 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 否 已 得 到 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 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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