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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9-04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未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执行。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内容

1、将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4、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上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修订,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以下修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收款项

的回款周期、应收款项结构及历史坏账核销情况,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计提标准,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更客观、准确、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确保财务核算更加稳健、谨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进行变更。

账龄变更前变更后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1155
1-2年551010
2-3年10102020
3-4年30305050
4-5年30308080
5年以上3030100100

新旧准则转换对公司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将产生影响,以2019年1月1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原值进行测算,本次变更会减少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943.69万元。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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