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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关于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投资协议简要内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安阳市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主营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安彩高科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合资公司20%股权。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合作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光伏产业链下游行业延伸、市场开拓,及提升经营业绩。

●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建设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及市场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各自优势,公司与中来股份拟在光伏组件领域开展合作。

2019年9月19日,公司与中来股份签订《合作投资协议书》,拟在河南省安阳市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安阳市中来安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局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组件项目”),主营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中来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安彩高科认缴出资人民币0.4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法定代表人:林建伟注册资本:35,911.401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来股份总资产74.95亿元,净资产26.96亿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1.58亿元,净利润1.13亿元。

公司与中来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和乙方在河南省安阳市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安阳市中来安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组件项目”),主营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到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人民币1.6亿元80%货币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0.4亿元20%货币

3、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推荐4名董事,乙方推荐1名董事。董事长将从甲方推荐的董事中产生,总经理由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推荐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推荐担任,乙方推荐1名副总经理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均由总经理提名后,由

董事会审议。

合资公司设监事1名,由乙方推荐担任。

(二)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含承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由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甲乙分别加盖公司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经各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合作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光伏产业链下游行业延伸及市场开拓。合作组件项目主要原材料光伏玻璃和光伏电池可由公司及合作方稳定平价供应,公司可通过合作项目稳定经营获得良好投资回报;同时,组件项目建设地与公司经营所在地同处安阳市,向合作项目供应光伏玻璃产品有助于公司降低产品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建设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和市场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加强风险管控,最大限度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本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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