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12月10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向控股子公司许昌安彩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支持子公司发展,保障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