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光伏新材料”)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11月份,公司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了合同,为安彩光伏新材料提供最高额度为1亿元的担保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5月19日、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安彩光伏新材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对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为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9年1月15日
4.住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龙康大道中段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办公楼212-1号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4697MLXC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安彩光伏新材料成立于2019年1月15日,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安彩光伏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安彩光伏新材料总资产71,952.97万元,净资产26,624,73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63,405.04万元,净利润1,673.44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担保本金金额:1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主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5.保证期间:3年,自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安彩光伏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此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6,687.98万元人民币,占可对外担保总额(9.8亿元)37.4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