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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12家
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年度报告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罗顿发展、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天健广东分所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松飞2005年2005年2005年2023年近三年签署中泰股份、首药控股、德宏股份、联德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

签字注册会计

师程度

程度2017年2012年2012年2023年近三年签署新中泰股份、德宏股份、利尔达等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康雪艳2009年2008年2009年2023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兆驰股份、洲明科技、章源钨业、开立医疗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期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300万元人民币,较2021年增加0万元;另拟支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2年度报酬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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