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材料文件。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沈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