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2年7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董长江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与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潍柴扬州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共计33,0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22年8月18日、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4日。届时公司将偿还本金33,000万元。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公司续借33,000万元。潍柴扬州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33,000万元,期限12个月(自提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4.08%,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本次委托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丁迎东、于升波、春辉回避表决。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