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亚星客车、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投资管理、融资与担保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税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同时对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业务外包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并予以评价。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3年,公司将会继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指引的要求与公司日常运营制度与流程的融合,强化内部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亚星客车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合同、报表、会计记录、审批手续、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层、中层、员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亚星客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亚星客车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及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宏金 万年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