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9-02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