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拟向长春小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对方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 修订说明 |
重大风险提示 | 在“四、其他风险”补充披露“(三)商誉减值风险”。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在“一、交易标的一: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二)历史沿革”补充披露“5、上市公司前期自国控集团收购六合房产,本次再向其进行出售的主要考虑及商业合理性”。 2、在“二、交易标的二: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二)历史沿革”之“3、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中补充披露公司在出售前对经开物业进行增资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 |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的情况 | 1、“五、关于六合房产未按评估值确定交易作价的说明”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未按评估值确定交易作价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价格的公允性。 2、在“一、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情况”之“(四)资产基础法具体情况”之“2、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补充披露相关关键指标。 |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在“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之“(一)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充披露“6、六合房产和上市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 2、在“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之“(二)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补充披露“6、经开物业和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在“四、其他风险”补充披露“(三)商誉减值风险”。 |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补充披露“九、本次交易付款安排的说明”。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