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合伙人数量 | 204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6人 | |
从业人员 | 5,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216人 | ||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 |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22亿元 | 上年末净资产 | 2.7亿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 | 年报家数 | 403家 | |
年报收费总额 | 4.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 |
报审计情况 | 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 |
资产均值 | 约103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金额 | 1亿元以上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亿元以上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2次 | 3次 | 5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1次 | 无 | 无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 号 | 处理 类型 | 处理决定 文号 | 处理决定名称 | 处理 机关 | 处理 日期 | 所涉项目 | 是否影 响目前 职业 |
1 | 自律监管措施 | 股转系统发 〔2017〕7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2017年2月28日 | 杭州天元宠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3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7年8月11日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海南证监局 | 2017年11月3日 |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阮响华、陈洪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证监局 | 2018年1月8日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项目 | 否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中国证监会 | 2018年2月22日 | 湖南大康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上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项目 | 否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广东证监局 | 2018年5月11日 | 中青朗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志恒、章天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福建证监局 | 2019年3月14日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否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9年3月15日 |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否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广东证监局 | 2019年9月17日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 否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8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志维、李琼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9年12月6日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涉及会计差错部分 | 否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9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禤文欣、陈建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广东证监局 | 2019年12月20日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项目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严善明 | 注册会计师 | 1999年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相关工作。 | 无 | 是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倪侃侃 | 注册会计师 | 2000年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相关工作。 | 无 | 是 |
本期签字会计师 | 严善明 | 注册会计师 | 1999年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相关工作。 | 无 | 是 |
谢鑫华 | 注册会计师 | 2009年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审计业务相关工作。 | 无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0年度审计收费需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3日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基于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