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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诸旭敏1996-07-041999年2012-01-012019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志芳2005-10-172004年2012-01-012020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伍敏1994-06-171999年2012-01-012018年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度—2020年度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2020年度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2020年度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南京森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2020年度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18年度—2020年度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0年度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18年度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度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南京奥派信息产业股份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江苏靖江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度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度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度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19年度—2020年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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