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通过《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9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10,106,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75,574,100.29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0-017号)。
六、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0-023号)。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