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