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浩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有关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3.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审核了相关议案及资料,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昌九农科”)提供反担保事项是正常、必要的经营行为,目的是确保江苏昌九农科经营融资需求;
2.本次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本次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