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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传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公司代码:600229 公司简称:城市传媒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部二级单位和重要的三级单位,涵盖了出版板块、发行板块、新业务板块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4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7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金营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编辑管理、印务管理、存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内容采集管理、产业运营监督、新技术新媒体业务管理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本部主要关注:政策风险、公司治理风险、战略目标达成风险、人力资源规划风险、财务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风险、合同审批风险、信息系统规划风险等。

下属单位主要关注:出版业务管理风险、图书发行营销风险、数字出版技术发展风险、财务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资金支付管理风险、采购价格控制风险、存货仓储管理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营销/销售计划管理风险、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风险、合同审批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视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小于5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其他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一直未能消除的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一般负面新闻,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重要业务的制度控制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外部机构审计”的监督机制,对于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即采取纠正措施,不构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层面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有效。2023年,公司将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的风控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内控执行有效落实保障机制,加强重点领

域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内控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贾庆鹏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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