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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沧大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ST 沧大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6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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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华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华光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3,602,216,550.53        3,976,438,096.54             -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19,070,287.32        1,131,859,016.79              7.71
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期末
                                                                             减(%)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92,158,988.90          -14,867,456.51            不适用
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
                              (1-9 月)                   期末                减
                                                        (1-9 月)           (%)
营业收入                    1,833,286,304.70        1,285,391,069.80             4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2,723,424.66      -382,969,115.36            不适用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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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63,520,934.63       -385,367,126.67                  不适用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374                -24.8799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12                 -1.301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12                 -1.3018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项目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10.35            4,81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4,980,401.00         21,241,846.37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65.85        -1,094,121.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138.43         -950,045.05
                 合计                    4,873,007.07         19,202,490.0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4,57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        限售条     情况
                                                           件股份    股份      数
                                                           数量      状态      量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248,160       48.01           0     无               国有法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934,300        1.34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7,241        0.97           0    未知                未知
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
乾盛稳定信心专项资产管理计      1,949,400        0.66           0    未知                未知
划
范仁高                          1,889,900        0.64           0    未知                未知
赵玉玲                          1,675,100        0.57           0    未知                未知
傅湘涛                          1,634,100        0.56           0    未知                未知
深圳前海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
                                1,489,525        0.51           0    未知                未知
司-普汇 1 期基金
黄宝君                          1,455,500        0.49           0    未知                未知
钱克龙                          1,380,200        0.47           0    未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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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248,160       人民币普通股       141,248,16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934,300      人民币普通股            3,934,3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7,241      人民币普通股            2,857,241
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
乾盛稳定信心专项资产管理计                1,949,4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9,400
划
范仁高                                    1,88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9,900
赵玉玲                                    1,675,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5,100
傅湘涛                                    1,634,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4,100
深圳前海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
                                          1,489,525      人民币普通股            1,489,525
司-普汇 1 期基金
黄宝君                                    1,45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5,500
钱克龙                                    1,38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第四大股东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乾盛稳定信心专
的说明                       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委托增持的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沧
                             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
                             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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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年初至     年初余额/上年同期                      增减数
 会计报表项目     报告期期末金额            金额
                                                                      金额               %
                 1                    2                      3=1-2                    4=3/2
   货币资金          144,098,322.96        240,107,039.78       -96,008,716.82          -39.99
   应收票据          135,066,200.59         97,945,094.14        37,121,106.45           37.90
   应收账款           12,063,591.19          7,875,183.49            4,188,407.70        53.18
   预付账款           36,666,449.16         13,386,157.13        23,280,292.03          173.91
  其他应收款           7,905,774.04         15,638,761.52        -7,732,987.48          -49.45
 其他流动资产         44,076,132.21         66,179,900.21       -22,103,768.00          -33.40
 长期股权投资                    -           2,453,828.90        -2,453,828.90          -100.00
   在建工程           38,648,935.13         27,443,395.64        11,205,539.49           40.83
   短期借款          180,000,000.00        118,000,000.00        62,000,000.00           52.54
   应付票据           61,305,597.27         27,420,000.00        33,885,597.27          123.58
 应付职工薪酬         15,694,016.76         50,169,446.98       -34,475,430.22          -68.72
   应交税费           22,953,379.59            272,485.54        22,680,894.05         8,323.71
  其他应付款         139,648,418.30        239,994,696.99      -100,346,278.69          -41.81
   长期借款          368,700,000.00        832,490,000.00      -463,790,000.00          -55.71
  未分配利润          84,720,728.07          1,997,303.41        82,723,424.66         4,141.76
   营业收入       1,833,286,304.70        1,285,391,069.80      547,895,234.90           42.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27,256.33          4,021,083.44            3,506,172.89        87.19
 资产减值损失          1,674,850.53         25,738,333.98       -24,063,483.45          -93.49
  营业外收入          21,599,106.72          3,500,649.00        18,098,457.72          517.00
   利润总额           98,297,638.46        -443,704,987.60      542,002,626.06          -122.15
经营活动产生的
                     392,158,988.90        -14,867,456.51       407,026,445.41        -2,737.70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0,641,794.33        -44,559,938.99        33,918,144.66          -76.12
现金流量净额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集中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TDI 产品售价上升,销售额增加,收取承兑增加。
3、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
4、预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预付账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其他应收款减少。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年初增值税留抵较多。
7、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沧州大化联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破产清
算完毕,对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8、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新增在建工程项目,人员工资增加。
9、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因流动资金需求,贷款增加。
10、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采购业务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年末计提的辞退福利本期陆续支付所致。
12、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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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其他应付款增加。
 14、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5、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经营盈利,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16、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TDI 产品售价上升,收入增加。
 17、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产品售价上升导致应交增值税增加,以致缴纳城
 建税、教育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经测试本期存货和工程物资均未发生减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减
 少所致。
 19、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20、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近期公司 TDI 产品售价较好,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导致利润
 增加。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产品售价持续上升,收到的现金增加,
 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精简人员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
                                                                         是   能及   如未
                                                                    是
                                                                         否   时履   能及
                                                                    否
       承                                                    承诺        及   行应   时履
            承                                                      有
承诺   诺                                                    时间        时   说明   行应
            诺                    承诺内容                          履
背景   类                                                    及期        严   未完   说明
            方                                                      行
       型                                                    限          格   成履   下一
                                                                    期
                                                                         履   行的   步计
                                                                    限
                                                                         行   具体   划
                                                                              原因
收购   解   中     自 2012 年 2 月 22 日起,5 年内逐步整合本 5 年   是   是
报告   决   国     集团的化肥业务,消除相关企业在尿素业务 内
书或   同   化     上与沧州大化的同业竞争;同时,在化肥业
权益   业   工     务整合期间,本集团保证将促成沧州大化和
变动   竞   集     所属尿素生产企业维持现有的产品生产及市
报告   争   团     场销售格局,避免直接竞争,在法律法规允
书中        公     许的范围优先发展沧州大化的相关业务,以
所作        司     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行为对沧州大化的影
承诺               响。考虑将在未来 5 年内逐步整合本集团 TDI
                   业务。在 TDI 相关业务整合完成前,若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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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所属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TDI 业务与沧州大化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本集团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对
                 沧州大化的影响。
收购   解   中   (1)现有及将来与沧州大化发生的关联交易 为长    否   是
报告   决   国   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 期承
书或   关   化   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沧州大化发生 诺
权益   联   工   关联交易。(2)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变动   交   农   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沧州大化发生不必
报告   易   化   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
书中        总   东及其他关联方与沧州大化发生的难以避免
所作        公   的关联交易,农化总公司将严格按照决策程
承诺        司   序和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遵循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依法与沧州大化签订协议,同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沧州大化及沧州大化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收购   解   中   (1)在成为沧州大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时,采 为长    否   是
报告   决   国   取具体的、有效的措施消除本公司控制的其 期承
书或   同   化   他企业与沧州大化及其子公司已形成的同业 诺
权益   业   工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2)在作为沧州大
变动   竞   农   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与沧州大化
报告   争   化   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具有同业竞争或
书中        总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3)若上
所作        公   述期间内,本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沧州大
承诺        司   化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沧州大化,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沧州大化,以避免与
                 沧州大化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确保沧州大化及沧州大化其他股东
                 的利益不受损害。
收购   其   中   (1)将保证沧州大化资产独立、完整,与本 为长    否   是
报告   他   国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 期承
书或        化   分离清晰,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杜 诺
权益        工   绝非法占用沧州大化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变动        农   的行为,并不要求沧州大化向其提供任何形
报告        化   式的担保。(2)不会滥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书中        总   制人的地位干预沧州大化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所作        公   动。(3)将促使沧州大化建立独立的财务会
承诺        司   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促使沧州大化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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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促使沧州大化依法独
                 立纳税;促使沧州大化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促使其依法建立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
                 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分账独
                 立管理;保证不干预沧州大化的资金使用。
                 (4)将促使沧州大化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并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沧
                 州大化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将完全分开,不会存在混合经营
                 或合署办公的情形。(5)沧州大化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将专职在沧州大化工作、并在沧州
                 大化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
                 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保证沧州大化
                 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再   解   中   本集团承诺将逐步整合下属化肥业务,避免      否   是
融资   决   国   所属尿素生产销售企业在尿素业务上与沧州
相关   同   化   大化的同业竞争情形;同时,在化肥业务整
的承   业   工   合期间,本集团保证将促成沧州大化和所属
诺     竞   集   尿素生产销售企业维持现有的产品生产及市
       争   团   场销售格局,不以行政命令方式干预沧州大
            公   化正常生产经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司   优先发展沧州大化的相关业务,以避免同业
                 竞争行为对沧州大化的影响。本集团承诺将
                 逐步整合下属氯碱业务,避免所属烧碱生产
                 销售企业在烧碱业务上与沧州大化的同业竞
                 争情形;同时,在氯碱业务整合间,本集团
                 保证将促成沧州大化和所属氯碱生产销售企
                 业维持现有的产品生产及市场销售格局,不
                 以行政命令方式干预沧州大化正常生产经
                 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发展沧州
                 大化的相关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行为对沧
                 州大化的影响。本集团承诺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集团及本集团直接和/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新增 TDI 业务,以避免
                 与沧州大化的业务经营产生竞争。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豁免
                 履行逐步整合下属氯碱业务承诺的议案》,
                 上述承诺中所作出的“逐步整合下属氯碱业
                 务,避免所属烧碱生产销售企业在烧碱业务
                 上与沧州大化的同业竞争情形”所相关的承
                 诺内容已豁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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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再   解   沧   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       为长    否   是
融资   决   州   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与沧州大化产生新的同       期承
相关   同   大   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       诺
的承   业   化   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
诺     竞   集   增从事与沧州大化相同的业务,避免新增与
       争   团   沧州大化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
            有   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
            限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沧州
            责   大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
            任   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沧州大化;若在通知中所
            公   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沧州大化作出愿意利用
            司   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沧州大化。
与再   解   沧   本公司承诺,黄骅氯碱将于 2013 年 12 月 31    2013    是   是
融资   决   州   日之前停止氯碱产品的生产,并在两年内逐       年 12
相关   同   大   步安置完毕其现有员工,最终清算注销黄骅       月 31
的承   业   化   氯碱,以彻底解决上述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       日
诺     竞   集   竞争问题。                                   前,
       争   团
            有                                                年 12
            限                                                月 31
            责                                                日
            任                                                前。
            公
            司
与再   解   沧   本公司现有及将来与沧州大化发生的关联交 为长          否   是
融资   决   州   易公允,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 期承
相关   关   大   本公司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沧州大 诺
的承   联   化   化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诺     交   集   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沧州大化发生不必要
       易   团   的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有   他关联方与沧州大化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关联
            限   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市场化
            责   的定价原则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任   依法与沧州大化签订协议,同时按照有关法
            公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司   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沧州大化及沧州大化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与再   解   沧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沧州大化目前及未来   沧州    是   是
融资   决   州   所生产产品的出口销售业务均由其自行开         大化
相关   关   大   展,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参股公司、合       合法
的承   联   化   营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均不再向沧州大化采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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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交   集   购任何产品从事出口销售,亦不从事与沧州       存续
       易   团   大化所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出口销售       且沧
            有   业务;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沧州大化生产   州大
            限   所需的备品备件均由其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向       化集
            责   国外采购,本公司不再进口上述产品以用于       团有
            任   向沧州大化销售;本承诺函在沧州大化合法       限责
            公   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沧州大化的控股股东       任公
            司   期间持续有效。                               司作
                                                              为沧
                                                              州大
                                                              化的
                                                              控股
                                                              股东
                                                              期间
与再   其   沧   大化集团同意并认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无偿    否   是
融资   他   州   签署前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及大化 TDI 无      使用
相关        大   偿使用大化集团 1250860 号注册商标,同时      注册
的承        化   许可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及大化 TDI(注:     商标
诺          集   指 TDI 公司)继续无偿使用该项注册商标至      至
            团   2019 年 2 月 27 日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   2019
            有   大化集团不再在任何商品类别使用该项注册       年2
            限   商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也不再许可除       月 27
            责   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及大化 TDI 以外的任      日;
            任   何第三方在任何商品类别上使用该项注册商       无偿
            公   标;大化集团同意并认可《专利使用许可合       使用
            司   同》签署前沧州大化、TDI 公司无偿使用大       专利
                 化集团 200610153049.6 号专利权,同意沧州     权至
                 大化、大化 TDI 继续无偿使用该项专利权至      2026
                 2026 年 9 月 19 日;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大     年9
                 化集团不再使用该项专利权,也不再许可除       月 19
                 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及大化 TDI 以外的任      日。
                 何第三方使用该项专利权。
与再   其   沧   若沧州大化向大化集团提出拟购买 1250860 为长          否   是
融资   他   州   号注册商标和/或 200610153049.6 号专利权 期承
相关        大   的书面要约,大化集团无条件同意转让该商 诺
的承        化   标和/或专利,具体转让价格参考经有证券从
诺          集   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双方确认的评估基准日
            团   对上述商标和/或专利进行评估的结果,最终
            有   转让价格不高于经有权部门备案的价格;大
            限   化集团同意协助沧州大化办理相关手续(包
            责   括但不限于办理商标和/或专利所有人的变
            任   更登记)。
            公
            司
                                          11 / 26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再    其   沧    大化集团办理完成沧市国用(1998)字第 39        为长     否     是
融资    他   州    号划拨土地的出让手续后,若新星工贸向大       期承
相关         大    化集团提出购买上述土地的书面要约,大化       诺
的承         化    集团无条件同意转让该宗土地,具体转让价
诺           集    格参考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双方确认
             团    的评估基准日对该宗土地进行评估的结果,
             有    最终转让价格不高于经有权部门备案的价
             限    格;大化集团同意协助新星工贸办理相关手
             责    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
             任    的变更登记)。
             公
             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华生
                                                              日期     201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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