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7日,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控股”)的通知,其与王鹏先生之间协议转让所持公司13,126,049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9日,连宗盛先生与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科新实业持有的科新控股99%的股权后,连宗盛先生分别通过科新控股及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派德壹盛”,原名称为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3.23%股份。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30日内将上述间接持有的33.23%
股份减持到30%以下。
2024年8月7日,科新控股与自然人王鹏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科新控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126,0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王鹏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所涉及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8月26日办理完成,并于2024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科新控股直接持有公司46,949,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其一致行动人派德壹盛直接持有公司27,164,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合计持有公司74,113,6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26,0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