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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发展: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凯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钟凯文: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历。2009年2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0年11月取得律师执业证。2010年3月—2013年10月任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013年10月—2015年12月任职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团队合伙人;2016年1月—2018年6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2018年7月—2021年2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20日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2021年,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相关报告,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有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21年度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0次,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9次,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亦未缺席。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因身体不适原因,在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请假。

3、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次,其中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二)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在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薪酬体系调整方案》的事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事项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在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在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与公司的沟通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及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经营发展状况,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本人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经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认真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1年6月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并出台了《薪酬体系调整方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2020年业绩预增公告》,业绩公告的发布不存在提前泄露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6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在上一年度的收购报告书中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均在履行中,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共召开8次会议,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四、其他事项

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21年,本人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凯文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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