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彭娟女士担任,董事黄绍嘉先生及独立董事张娟女士担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委员会会议:
1、2021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初步审核,一致同意向年审机构提供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2021年2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与审计机构及独立董事沟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3、2021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公司审计部制定的2021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
4、2021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沟通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结果的相关事项。
5、2021年8月13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会议,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以该报告为基础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
6、2021年10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阅《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以之为基础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审查及评估,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收费合理,建议董事会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计划正常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及时检查、测试和评价公司运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管理及公司规范经营。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内控管理及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彭娟审计委员会委员:黄绍嘉 张娟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