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已提前收悉相关材料,并对公司拟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收费合理。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彭娟 张娟 邹志强
二零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