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文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刘广迎、李凯、刘睿湘、李震宇、邓慧敏、黄中良、张宏亮7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邝丽华、王小明、鲍方舟、夏嘉霖4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于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刘广迎、李凯、刘睿湘、李震宇、邓慧敏、黄中良、张宏亮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3、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邝丽华、王小明、鲍方舟、夏嘉霖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4、我们同意将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
邝丽华 | 王小明 | |||
张晓荣 | 鲍方舟 |
独立董事:
邝丽华 | 王小明 | |||
张晓荣 | 鲍方舟 |
独立董事:
邝丽华 | 王小明 | |||
张晓荣 | 鲍方舟 |
独立董事:
邝丽华 | 王小明 | |||
张晓荣 | 鲍方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