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0-10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起诉状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0)粤0304民初55095号《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物业”)
被 告: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业”)
案 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二、《起诉状》具体内容:
(2020)粤0304民初55095号《起诉状》内容如下:
1、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华佳业向原告深圳物业履行代位清缴义务,支付物业管理
费用156,000.00元,迟延付款利息14,820.00元,诉讼标的金额总计人民币170,82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事实和理由:
被告深圳物业开发建设的“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二期”项目,在对房屋出售时进行促销活动,与多名业主签订“老带新业主奖励物业管理费”促销奖励,协议约定被告为老带新业主奖励物业费3000元/户,由被告承担协议内减免的物业费。
在房屋销售期间被告共计与52户业主签订老带新业主奖励物业管理费协议,共计人民币156,000.00元,被告至今未履行约定支付。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0)粤0304民初55095号《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