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0]01266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于2019年10月失去控制,中昌数据公司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造成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中昌数据公司未按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与之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基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三、关于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
(一)针对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就亿美汇金事项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分别提起解除亿美汇金股权转让交易诉讼及股东知情权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相关诉讼申请,并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二)针对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加强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管理,健全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积极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遵守这些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效率。
2020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特此说明。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