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中昌: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6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日、3月4日、3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13,3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41次。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3,3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2)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日、3月4日、3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本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查并回复:2021年3月4日,三盛宏业持有的1,704.1311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兴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铭”)持有的1,050万股公司股票,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鉴于三盛宏业(含上海兴铭)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并己获取破申案号,三盛宏业正在就拍卖事宜与法院积极沟通,拍卖结果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价异常波动区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13,3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41次。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3,3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2)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

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