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8月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所持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公开交易方式拟将公司持有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东大”)25.46%股权,控股子公司青海聚力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青海聚力”)持有青海东大25.54%股权按不低于评估值(合计持有青海东大合计51%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0942.8507万元)予以处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青海华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处置控股子
公司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广东鼎创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