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1-00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01-24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7)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梁肖林 | 2002年6月 | 2002年6月 | 2011年12月 | 2020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正才 | 2017年5月23日 | 2017年5月 | 2017年5月 | 2017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姜干 | 2001年12月11日 | 2001年 | 2011年 | 2016年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7-2019年度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度 |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度 |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8-2019年度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2020年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 | 广东广弘控股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 | 广东广弘控股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 | |
收费金额(万元) | 75 | 75 | 0.00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立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青海华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