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海华:青海华鼎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华鼎”)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审慎发布的第11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同时发布。

本报告客观、系统地描述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在经济、科研、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青海华鼎概括

青海华鼎创建于1998年,于2000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43),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22家,主要分布于青海省、广东省,现总股本为43885万股,总资产达16.59亿元。

公司主要从事机床产品、电梯配件、照明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系列产品、轧辊车床系列产品、铁路专用车床系列产品、立式、卧式、龙门、五面加工中心系列产品、涡旋压缩机、齿轮(箱)、电梯配件、精密传动关键零部件、LED道路及通用照明产品等。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钢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食品加工、通用照明等行业和领域。

公司的“青重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铁路专用机床、重型卧式车床、轧辊车床系列产品在国内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工程齿轮(箱)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日

立电梯的主要配套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广东中龙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LED隧道灯的知名企业。截止目前,公司共承担了四项国家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参与了两项;2012年被国家发改委批复确认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有效专利160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先后有17项数控机床产品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15项数控机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青海省内唯一一家“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2014年被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0年总营业收入为6.37亿元,公司员工总数为1362人,2020年纳税总额为6,446.69万元。报告期公司共计为股东、员工、银行、国家财政创造利税、利息、薪金等,共计25,829.98万元,每股社会贡献值为0.59元/股。

三、公司合规运作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有提案的审议均符合程序,同时所有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均采取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了决策参谋作用。独立董事注重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别就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议案、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出售股权及转让股权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合法权利。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充分行使了监事会监督职责。同时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20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出席了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的2次临时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了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工作

1、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设

为更好的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成立投资者保护小组,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统筹并全面推进投资者保护系列工作,建立投资者来访、来电等一系列工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确保了公司重大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汇总和披露。并配置了足够的工作人员从事信息披露工作,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便利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长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重视、支持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主动的支持和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按照各类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披露相关内容。披露的信息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并针对性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披露的信息具有可比性,且前后一致。未发生因披露内容造成误导性披露及相关的质疑。

2、加强与投资者多渠道沟通

与投资者多渠道的沟通机制,积极构建与股东、投资者的和谐关系,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电话、投资者来访和上证E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组织相关人员回答投资者日常提问。截止目前,网络平台回复率达100%。此外,2020年因为疫情关系,没有开展青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但公司也积极参与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等活动,就公司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今年经营业绩情况、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以及公司目前股东人数,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及时回复和详细的解答,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

3、投资者教育和服务

1)、投资者教育工作:为保证将来投资者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日常,公司持续加大投资者教育宣传力度,强化投资者教育,通过多渠道来不断提高教育的辐射面和渗透力。公司一方面通过在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中充分提示投资风险,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另一方面通过不定期接待投资者电话或者网络提问时,使得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公司情况,并提示相关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另外,积极参与青海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现场投资者教育现场宣传活动。

2)、中小投资者投票参与权情况:自2014年起,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并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相关条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及所有股东的参与权,确保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三次,涉及议案为13项,以上议

案均进行单独计票,其中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出售股权及转让股权等。 此外,公司每次股东大会设置股东问答环节,公司董事长、董事、高管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公司、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3)、投资者回报权益情况为了完善和健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0年-2022年)》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0年-2022年)》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规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418,180,815.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718,258.33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9,561.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038,635.03元。由于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且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4,038,635.03元。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2020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公司不断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建立了风险防范及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投资者举报、媒体报道的损害投资者权益的相关事项,迅速、高效处理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至今未发生一例纠纷案例。

五、强化自身水准,提升企业竞争力

2020年度,公司荣获青海民营企业50强;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也完成了“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工作,完成了《高空救援车作业臂回转机构研发与生产》项目立项工作,《高参数弧齿锥齿轮制造及检测技术研究》项目已被列为西宁重大专项;青海聚能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完成了2019年省“专、精、特、新”项目和西宁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协助日立公司进行了多款电梯组件的开发及试制工作,其中转子含轴组件待日立公司MR制造评审等。

六、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2020年通过自我评价公司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表现良好。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08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评价如下: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职工权利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用工。企业与员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 100%。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并完善了职工监事制度,在2017年监事会换届过程中,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使职工代表监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积极听取职工的心声,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八、社会贡献

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依法缴纳各种税费,报告期内共缴税6,446.89万元。

九、未来展望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必须紧跟政策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抓住需求良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公司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严管理提效益,拓市场谋发展,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基础管理等方面入手,提高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确保2021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将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加紧转型升级的脚步,巩固基础,谋求发展。本社会责任报告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报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