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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290,84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3.2274%,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6,948,904.82元(不含印花税、

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58元/股,调整为9.76元/股,并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再次调整为13.26元/股,并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8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61%,购买的最高价为8.46元/股、最低价为8.0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1,517,427.5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6,29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274%,购买的最高价为9.02元/股、最低价为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6,948,904.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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